醴陵市渌江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征集公告

按照《株洲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要求,醴陵市渌江住房租赁有限公司拟开展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本次计划在醴陵市来龙门街道、阳三石街道、仙岳山街道、国瓷街道、长庆街道区域内的商品房项目中计划征集符合条件的房源。

(二)房源条件

1.房源要求。拟收购的房源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手续齐备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②房源达到销售条件且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应当明确、清晰、无争议,满足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要求;③房屋及其用地没有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况;④房源应当集中且达到一定规模。

收购的房源可以是保交楼项目且主体已经封顶、剩余工程量不大的在建未售商品房以及司法处置的商品房。

2.户型面积。原则上以整栋或整单元为单位收购,收购的单套面积以70平方米以下为主,最大面积不得超过143平方米。单套户型面积超过120平方米(含120平方米)的房源,由房源提供企业根据房屋结构状况提供改造方案。

3.位置区域。处于交通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区位,贴近区域发展核心片区,优先具备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的区域。

4.房源锁定。我司与房源提供企业协商确定收购价格后,提供房源企业应当与我司签订意向收购协议并锁定房源,相关房源锁定后不得再向其他第三方出售,以保障房源的稳定性和计划的顺利实施。

二、房源确定和收购价格

坚持“在依法依规协商确定和市场评估相结合的基础上,按照价低、位置合适的原则”确定收购房源。我司将选取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对拟纳入收购的房源进行价格评估(评估费用由房源提供企业承担),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房源评估价格后,再按照我司收购房源的定价原则与房源提供企业进行市场化协商,确定公平合理收购价格。

三、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房源所在项目简介等。

2.“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手续资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完成现售备案。

3.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手续、权属限制、法律纠纷、房源锁定、交付及办证等方面内容(详见承诺书模版)。收购在建未售商品房项目的,要明确项目具体竣工交付日期,确保按期竣工交付。

4.报名人信息登记表,含报名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具体位置、建筑面积、套数、户型、每种户型面积、每类户型单位面积售价、是否整栋、交房时间、房源性质、具体出让楼号、平面图、意向收购单价、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其他事项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2日

联系地址:醴陵市渌江产业发展中心A座18楼

联 系 人:晏洁瑶、刘颖凯

联系电话:13272126656、13974198406 

醴陵市渌江住房租赁有限公司

2025 年10月30日